汤圆属于哪一类商标呢?

  原标题:汤圆与元宵你最钟爱哪一个? 来源:百家号

  俗话说,正月十五闹元宵。按照我国的传统习俗,这天人们除了看花灯、猜灯谜,还要合家团聚吃元宵,寓意新年团圆甜蜜,汤圆、元宵很多时候傻傻分不清楚,这正是南北方过正月十五的时候最大的差异。


  事实上,追根溯源的话,它们是同一种东西,吃汤圆的习俗开始于宋代,只是在演变的过程中,南北方在制作手法上的不同渐渐形成了两种叫法。

  在北方,有“滚”元宵一说,将和好、凝固的馅切成小块扔进盛满糯米面的笸箩内,蘸水之后可以在糯米粉中翻滚,“滚”元宵,寓意着开年好兆头!元宵吃起来表皮劲道,馅儿料也有嚼劲,煮出来的汤会比较黏稠,有点像喝米汤的感觉。

  而在南方,则是“包”汤圆,就像包饺子似的,把馅包到皮里。南方人吃的汤圆呢,馅料有荤有素,甚至有的还有水果馅,一般都是煮熟了带着汤喝。汤圆表皮光滑、口感细腻,而且由于里面水分多,当汤圆被咬破的那一瞬间,馅就会像流沙一样流出来,此外,汤圆煮出来的汤比元宵清亮。

  时至今日,市场上无论是北方的元宵还是南方的汤圆,各式各样应有尽有,哪一款才是你的菜呢?

  那么,通过尼斯分类表查询得知,汤圆的商标属于第30类——方便食品;

  【3001】 -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 - 茶、茶饮料

  【3003】 - 糖

  【3004】 - 糖果,南糖,糖

  【3005】 -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 - 面包,糕点

  【3007】 - 方便食品(元宵C300052)

  商标注册一般采取组合注册商标或分别注册商标,那么哪一种的注册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商标的通过率呢?

  组合注册商标

  优点:这是企业最常用的注册方式,组合注册费用少,商标组合注册的时候花费的申请费是一个商标的费用,把商标组成要素分开来注册的话则需要缴纳多个注册费用。

  缺点:1、一旦商标的某个要素被判定与其他企业的商标近似的时候,商标整体都将会被驳回;

  2、组合商标只能作为整体进行使用,而且组成部门不可改变位置,商标也不能够单独拆分开来进行使用;

  3、审核的时间周期较长,虽然是组合注册,但是商标局也会将之拆分开来进行审查,所以组合注册的商标耗时都很久。

  分别注册商标

  优点: 1、将多个要素的商标分开来进行注册,即便其中有一个要素与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似被驳回,而剩下的要素则也是有机会能够通过审核而注册成功;

  2、分开注册成功之后,不仅可以合并为整体来进行使用,还可以将各要素分开来单独使用并注明标记;

  3、分开注册的商标,其中每个注册的要素都是独立享受法律保护的,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进行维权;

  4、分开申请注册,构成要素单一,相对的会节省一些商标审查时间。

  缺点:因为是分开申请注册,每注册一个商标就需要一笔注册费用,相对于组合注册来说费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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