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实质审查一般都审查这五点

  摘要:商标能否核准初步审定并公告最重要的就是实质审查,一般来说商标实质审查都是以下五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中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应当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由此可见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颇为繁杂。

  2、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

  即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商标禁用条款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或者使用的情况。

  3、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商标法》中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若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仅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商标的显著性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同时也是商标审查和确权认定的重要内容。

  4、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商标法》中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权利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在其他形式的冲突,则商标注册审查部门可以直接驳回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在异议程序中,相关权利人也可以在先权利的存在为由提出异议,从而阻止相关商标获得注册。

  5、商标是否与他人已失效但没有超过一年期限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因注册人不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因为注册有效期满未续展而被注销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已经消灭。但是,因为商标注册被撤销或者注销后,原注册人生产的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不能立即退出市场,如果此时核准其他企业注册与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就有可能使市场上同时出现不同企业生产的带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商品,从而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商标局会根据以上五个方面逐一排查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规定,所以大家也要根据以上五点来做好自己的商标申请工作。想要了解更多的商标小知识可以加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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