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商标撤三申请?
2023-06-25 10:24:21
摘要:很多企业为了保护商标都会注册近似的商标作为防御商标,所以很多商标虽然被注册了,但是却没有得到使用,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商标撤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撤三申请。任意申请人都可以提出这样的申请,如若没有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局不会主动撤销任何一个商标。
2、申请人进行举证。按照谁申请谁举证的原则,“注册商标是否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注册商标人承担。”
3、商标局通知注册人答辩,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这时注册人需要在2个月内提交商标实际使用证据。
4、商标局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收到证据材料之后,商标局就双方材料进行认证。如果撤三成功,注册人、申请人会受到一份《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反之,则会收到《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书》。
5、异议。如果注册人或申请人对决定有任何异议,都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商标撤三所需材料:
1、按照格式填写《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经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自申请人递交撤销申请时起至商标局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之前可以撤回,通常有一个半月至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以上就是商标撤三申请的流程,不懂的可以咨询专业的代理机构,如果你有多个商标,记得一定要使用起来,哪怕是许可他人使用,在使用时一定要保留有效的使用证据,以防被别人撤三。